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亚某单位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改造工程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招标人(建设单位)为三亚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下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特征
对原污水处理站进行改造
2. 建设地点
本项目的建设地点为:三亚市
3. 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
现有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能力为15m³/h,改造后将污水处理规模提升至20m³/h。(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880689.17元
5. 计划工期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为:40日历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资质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2. 具有以下其中一个资质:
(1)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企业资质;
(2)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企业资质
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3. 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
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或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海南省外施工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 B 证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的信息打印件。
4. 投标人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人员不能为同一人。
投标人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5.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二) 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须提供: 2019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三) 信誉要求
1.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 投标人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的信用记录查询情况在线截图。
(四) 其他要求
1.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及2020年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 投标人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参股企业,且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国籍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参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4. 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书》。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投标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保密资格审查
报名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交《军队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保密资格审查表》,招标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保密资格审查,保密资格审查通过的供应商方具备获取招标文件资格。保密资格审查所需时间为3-5日历日。保密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中招联合采购与招标网通知所有供应商。
五、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六、 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27日至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