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贵州罗甸县沫阳、八总农业光伏项目等4个光伏项目工程变更、索赔、工程结算审核及项目造价复核技术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罗甸项目位于贵州省罗甸县,项目容量为150MW;镇宁项目位于贵州省镇宁县,项目容量为200MW;望谟项目位于贵州省望谟县,项目容量为30MW;威宁项目位于贵州省威宁县,项目容量为5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
3.2.2项目负责人及服务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服务人员需具有造价工程师证书(土建、电气专业)。
3.2.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28日时起至2020年11月2日17时止。
获取方式: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