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射阳海上南区H1#30万千瓦风电项目接入系统过渡方案(陆上集控中心--射阳港电厂)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江苏分公司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射阳海上南区H1#30万千瓦风电项目位于射阳新洋港口至斗龙港口之间的海域,射阳港水域港界西南侧,辐射沙洲最北端,场区中心点离岸约45km,海底地形有一定起伏,海底高程-13m~-16m。风电场形状呈不规则四边形,规划海域面积48km2,规划装机容量300MW。本风电场的南侧和东侧规划有射阳南区H2#、H3#、H4#、H5#等风电场。风电场规划总装机容量300MW。本工程拟安装67台单机容量为4.5MW的风机。
规模: 300MW 。
范围:220千伏线路工程、射阳港电厂内部变电部分扩建工程和二次设备的采购、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直至投运的所有工作以及工程涉及所有相关专题(包括环评、防洪影响评价等所需相关专题)的编制、评审和验收和政策处理(含补偿)部分。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二级、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明文件的影印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5项220kV输变电工程施工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和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4)投标人拟派遣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影印件。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28日9:00时起至2020年11月5日17:00时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