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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实验中学高中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0809-2040GDG33925)招标公告

   日期:2020-10-2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广东实验中学高中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范

一、招标条件

广东实验中学高中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范围

广东实验中学高中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为服务资格采购,以每年服务报价进行投标及评审。

备注:

1. 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书”部分。

2. 投标人只允许对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 服务期限:采用1+1+1的形式,最多三年, 第一年合同期满前2个月,在中标人提出顺延申请的情况下,采购人进行综合评估、考核。经考核合格,则本合同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自动顺延一年。第二年合同期满前2个月在中标人提出顺延申请的情况下,采购人进行综合评估、考核。经考核合格,则本合同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再次顺延一年。若合同期满前2个月时,中标人不提出延期申请,自本合同届满之日起自动终止,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工作。

4. 采购预算:350.4万元/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副本复印件;

2)提供2018或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至投标截止之日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可参照投标函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参照投标函格式)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可参照投标函格式)。

2、投标人必须是广东省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定点供应商库内物业管理服务类供应商,服务区域为广州市,且在有效期内,提供截图证明。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网页截图。(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7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供应商可在上述日期内登录我公司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 /)购买采购文件。平台操作相关问题请查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供应商操作指南》或咨询我公司(020-83172166617/618)。

2. 

3. 

5.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202011170900分至09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11170930分止,递交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开标室

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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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365trade.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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