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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保安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0-10-2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保安服务采购项目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珠海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 珠海市 公告时间 2020年10月28日 18:20
联系人及
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香洲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20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2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 2.标的数量:详见下表;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编号:ZHZCG20-0182FG
(2)标的内容一览表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到期后通过采购人考核,评定为优秀的,可按原合同条件续签1年,总服务期最长2年。
(3)采购项目品目:物业管理服务
(4)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或服务;
(5)简要服务要求:需要18名安保人员(特保人员)负责为采购人提供保安服务(特保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到期后通过采购人考核,评定为优秀的,可按原合同条件续签1年,总服务期最长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人注册地为珠海市外的,还须提供在珠海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或提供在珠海的分支机构的工商证明复印件。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 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 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 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 提供2018-2020年任意一年(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 提供2018-2020年任意一年(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4) 提供2018-2020年任意一年(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7.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 /)及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支机构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8.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   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智采采购咨询             
地  3.项目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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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mof.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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