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厂区1#、2#地块)复合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宁晋县(光伏厂区1#、2#地块)复合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项目规模:
宁晋县3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位于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城东南侧约14km处,行政区属于耿庄桥镇,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N37.487391°、E114.981880°。
本项目为依托生态农业大棚建设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约为330MW,本期一次建成。采用445Wp规格的单晶硅、单面光伏组件、196kW组串式逆变器、固定支架安装,共建设95个3.15MW的光伏发电单元,配套设置95台3150kVA箱变。
项目设计有三种型式的大棚,分别为单立柱单拱棚、双膜双网棚和玻璃温室展示棚。单立柱单拱棚位于整个场区北侧,共布置短大棚160座,长大棚833座;双膜双网棚位于场区其它区域,共布置短大棚179座,长大棚2630座;玻璃温室展示棚1座。
本项目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拟定以220kV电压等级出线一回接入当地电网。
本招标文件主要针对1#、2#地块的建设工程;采用445Wp规格的单晶硅光伏组件、196kW组串式逆变器、固定支架安装,共建设27个3.15MW的光伏发电单元,配套设置27台3150kVA箱变。本标段含单立柱单拱棚长棚833个、短棚160个;双膜双网棚长棚512个,短棚32个。
招标内容与范围:
项目工程EPC总承包内容包括不限于:本项目光伏场区、农业大棚及相关工程的设备材料采购及施工工作;本标段内所有验收工作;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采购和施工工作;从工程起点至实现本标段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240小时试运行、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安全竣工验收、政府对农业大棚设施的验收;同时也包括生产准备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工具、标识标牌、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围栏采购及施工、场地移交后的所有协调等工作,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光伏组件、逆变器及支架由招标人集采。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计划工期:
计划2020年12月1日开工,2021年02月28日前完成全部并网发电。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承包人对2021年2月28日前完成项目100MW容量并网发电负责。
最终开工时间以业主项目部通知为准,光伏区总工期90天。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基本资格: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除外),且处于有效期内。
-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财务要求:
/
- 同类工程经验(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要求: /
(2)施工业绩要求: /
- 信誉要求: /
-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安全员:具有有效期内建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 其他要求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ISO14000、OHSAS18000系列或同等质量、环境、安全体系认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 2020年10月27日 18时00分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3日 17时00分
2、获取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