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济宁运河发电 2021年上半年液氨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10-2156)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宁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济宁运河发电 液氨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济宁运河发电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济宁运河发电 液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济宁
2.2 规模: 2021年华能济宁运河发电 1-6号机组的烟气脱销用液氨采购
2.3 建设工期: 2021.1.1-2021.6.30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液氨\合格品,供货期半年,详见技术规范书。华能济宁运河发电 #1、2、5、6机组脱硝改造工程采用液氨做还原剂,建设氨区一处,液氨储存能力按2×60m3设计。氨区系统主要由汽车卸载区、液氨储罐区及液氨蒸发系统组成。液氨采用汽车罐车运至液氨卸载区,通过卸料臂,利用液氨罐车自身压力及氨压缩机增压的方式将液氨由罐车输入至液氨储罐内贮存;利用液氨储罐与液氨蒸发器之间的压差将液氨从储罐输入蒸发器内,经同时进入氨蒸发器的过热蒸汽将液氨气化为气氨,经气氨缓冲罐
按现在#1、2、5、6机组SCR入口NOx 400 mg/ m3,出口90 mg/ m3计算,#1、2机组单台设计液氨消耗量为75mg/h,#5、6机组单台设计液氨消耗量为156mg/h。投标方根据招标方通知和要求进行供货,据实结算。
本次招标范围为运河电厂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液氨,估算用量约1000吨。由于招标人生产的特殊性,招标人液氨需用量不确定,招标人对合同期内需用量不做任何承诺,投标人对此表示认可,并接受由此而带来的风险。
2.6 交货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长沟镇华能济宁运河发电 院内
2.7 交货期:2021.1.1-2021.6.3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提供3项燃煤电厂液氨供货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
3.2.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须提供《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所代理生产商的上述证明材料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3投标人若不具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能力,需提供与具有危险品道路运输能力的运输单位的合作协议及合作单位《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材料制造厂商(进口材料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及生产商《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29日9:00起至2020年11月3日17:00止。
获取方式:
4.1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的网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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