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后勤服务及辅助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标项目名称: 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后勤服务及辅助服务项目招标。
2.1.2 工程项目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2.1.3项目简况: 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装机容量为2×350MW超临界热电联产燃煤发电机组。
2.1.4工期要求: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2.2招标范围:
投标方在招标方检修部的管理下,作为检修工编入责任班组,与招标方检修人员共同负责华能洛阳热电2×350MW责任班组管辖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具体为:负责单元机组、公用系统及辅网系统等热控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负责维护检修过程中的高低压焊接工作。
投标方在招标方办公室的管理下,负责华能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洗衣房管理,食堂食材管理,备班楼保洁及司乘运输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近五年(2015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2年及以上燃煤火力发电厂辅助服务业绩(单项业绩合同时间至少为一年,在同一家电厂连续维护超过一年时则每壹整年度算一年有效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应包括合同承包范围、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等关键页)。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28日09时起至2020年11月03日17时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