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新海风电场2021年度场内道路及吊装平台养护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10-318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和平、新海风电场2021年度场内道路及吊装平台养护施工招标人为华能黑龙江发电 新能源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和平、新海风电场2021年度场内道路及吊装平台养护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和平、新海风电场2021年度场内道路及吊装平台养护施工。
2.2建设
2.3招标范围:
1)进场道路的养护。
2)风场场内道路的养护,维护期间必须保证风场道路宽度、长度不受侵犯。
3)各风机机位吊装平台的养护。
4)各风机机位箱变维护平台及过道内杂草的清除。
5)辅助生产维护、吊装用大型机械及车辆进出现场。
6)养护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道路构筑物、道路附属设施等。
7)负责除配合吊装作业所需要的土建用料外其他所有建筑材料的供应。
2.4工期:自2021年3月16日-2022年3月15日。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款
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8001、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认证。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提供近五年至少三项建筑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 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10月29日9时00分起至2020年11月3日17时00分止,登陆 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 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客服010-51957458联系。
4.2.5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 ,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 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 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 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 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4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9日13时30分;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5.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温馨提醒: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