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20/17-QT-76)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
一、招标条件
华电宁夏灵武发电 2021-2023年煤场汽车煤接卸外委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期2*600MW,二期2*1060MW燃煤机组
范围:负责华电宁夏灵武发电 2021年2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一、二期储煤场及供热储备煤场的汽车来煤接卸工作,合同期内汽车进煤量约960万吨。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 |
CHDTDZ120/17-QT-7601 | 灵武公司2021年-2023年煤场汽车煤接卸外委项目 | 1000元 |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灵武公司2021年-2023年煤场汽车煤接卸外委项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专用资质:营业执照具备“装卸”营业范围,同时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1项300MW及以上机组煤场接卸作业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开标日前三年内不得存在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开标日前两年内不得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招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10-29 14:33到2020-11-04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10-29 14:33到2020-11-04 17:00。
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
九、 电子邮件:chenhaigang@chdt.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d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