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山西低碳技术研发中心空气源热泵供热工程已由华能山西分公司审批通过,报集团审批,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山西分公司。本工程已具备预招标条件,现进行预公开招标。 备案完成,则本次招标生效,如不通过,则本次招标无效。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新建山西 低碳技术研发中心,位于山西科技创新城I-4地块南端,总建筑面积约6644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55000㎡,地下建筑面积约为10897㎡。地下1层,主体建筑地上9层,局部3层,建筑高度39.3m。其中地下室为设备站房及汽车库。地上部分主要房间功能为办公室、会议室、实验室、报告厅、服务用房及实验间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山西低碳技术研发中心空气源热泵供热工程:
本工程内容为空气源热泵整套机组(含优化设计、设备、施工、安装、调试)电源线路改造、安装场地承重校核及钢结构基础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山西低碳技术研发中心空气源热泵供热工程的投标人: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2)投标人须提供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空气源热泵具备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测)报告。所投热泵机组的制造商具有-25 度以下低温检测实验室,并提供国家权威认证的实验室能力评定证书。
(4)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今类似空气源热泵供暖业绩(100万元以上)不低于3个(附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
3.投标人需提供设备厂家授权书
4.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和代理商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29日9:00起至2020年11月4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