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广隆苑安置区二期永久供电工程 > > > > >招标公告 > > > > > > > > >招 标 单 位: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 )的资信备案资格 ,且具备能进入广州 管辖的运行变电站或开关房作业(变电类或输电类或配电类或动火作业类)的资格(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承诺书。 >11、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 >13、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判定为无效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 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则投标人选择企业库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登记时间,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异议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