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 上安电厂2021年度液氨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招标项目为 上安电厂2021年度液氨采购项目, 上安电厂装机容量2560MW,脱硫氨区设置有5个液氨储罐,4个为运行储罐,1个为事故储罐,每罐设计容积为136m³,全厂每天最高液氨用量约为45吨。合同有效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液氨\一等品,预估数量11000吨。交货地点: 上安电厂内指定地点。交货期: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
调价机制:
(1)本合同起始单价(A)为中标价(元/吨、含税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实行价格浮动机制。浮动单价包括运输保险和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
(2)价格浮动机制的计算方式:
1)基准价格(B):开标当日卓创资讯网站(http://www.sci99.com)液氨(河北均价)中间价为基准价格。
2)参考价格(C):每三个自然月为一个统计周期,统计周期内每周周一液氨(河北均价)中间价的平均价(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若周一无数值则该周数据不计算在内)。
3)每个周期第一个工作日统计上季度参考价格,当|(C-B)/B|>5%时启动合同价格调整,按超出价格差上调或下调合同单价。计算公式为:浮动单价=A+(C-B)。调整后的单价于本月21日开始执行。
4)当|(C-B)/B|≤5%时,按照原合同起始单价执行。
5)如遇特殊原因,卓创资讯网站无价格时,则浮动单价延续上季度价格不变。
6)价格浮动机制的计算方式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能上安电厂2021年度液氨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华能上安电厂2021年度液氨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2017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委托第三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2投标人需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份液氨销售业绩合同(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体现详细供货范围的关键页);
3.2.3本标段接受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提供液氨生产厂家授权文件(原件扫描件),且代理商只能提供唯一一家液氨生产厂家授权文件作为投标品牌;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0 年 10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0 年 11 月 04 日 17 时 00 分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