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乌海能源公司生产辅助系统自动化建设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乌海能源公司生产辅助系统自动化建设。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一、利民煤矿:主运输智能监控系统、局部通风智能监控系统、压风智能监控系统、主排水智能监控系统的建设;
二、老石旦煤矿:局部通风智能监控系统、注氮智能监控系统、压风智能监控系统的建设;
三、五虎山煤矿:主运输智能监控系统、局部通风智能监控系统、压风智能监控系统、清水泵房智能监控系统的建设。
2.3其他:无。
2.4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计划开始时间:2020年11月26日,计划结束时间:2021年01月10日。
2.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A、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C、投标人需提供2017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3份井工煤矿(主运输、主通风、局部通风、压风、主排水系统,具备上述5类中一种或多种均可)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必须包含合同编号、标的名称、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
业绩认定原则:投标人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业绩复印件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用户证明、竣工验收证明、设备到货证明、业主表扬信,上述材料内容需含标的名称、合同执行时间及单位名称。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投标人提供的有效业绩数量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将被否决。(用户证明不要求提供单位的级别,非法人的厂矿、车间均可);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10月30日 09时00分至2020年11月05日 17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刘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