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内洋一期120MW渔光互补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陆丰市内洋一期120MW渔光互补项目施工监理已通过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新能源风电(陆丰)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陆丰内洋一期120MW光伏电站项目位于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碣石镇内洋村附近,距离陆丰火车站22公里,距离陆丰市区约25公里,中心位置为N22°46′56.095″,E115°49′35.045″,海拔高度约0~3m。项目临近S338省道,交通便利。规划总装机容量120MWp,租用土地面积约2000亩。拟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站区总占地为8580.0m²,新建1台容量为120MVA的主变压器,以1回110kV架空线路接至附近110kV桥冲变电站,保留二期扩建场地。升压站主要分为配电装置区及辅助生产区,配电装置区布置有110kV配电装置楼、SVG成套设备、主变压器、出线构架等;辅助生产区布置有综合办公楼、综合水泵房及消防水池等。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监理范围为本工程施工前期准备至质保期满的全过程监理。具体范围为项目工程设计及施工阶段土建、安装、检测、试验、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工程结算、保修期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设计,进场道路,场内交通道路工程,光伏电站工程(含土建、支架及光伏组件备安装、组织场内设备运输),35kV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安装调试工程,场内35kV箱式变电站建筑和安装工程,场内35kV输电线路及电缆敷设工程,场内光缆敷设,升压站土建及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送出线路工程,项目原生态恢复(复绿施工),项目水保及环保工程,项目消防工程,道路硬化及临时设施等全部工作。监理工作按照四控制(进度、质量、投资、安全)、两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一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及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原则进行。
监理服务期限:
项目建设计划节点工期:2020年10月31日-2021年6月30日
下表为项目建设计划节点工期,中标单位不能因为项目工期延误对业主单位提出索赔要求,自担延期服务风险。
第一方混凝土(太阳能项目以升压站第一方混凝土作节点要求) |
2020年12月20日 |
第一组组件安装 |
2020年12月30日 |
项目投运(最后一组太阳能组件投运) |
2021年7月15日 |
监理服务期限要求在监理进场之日起至项目完成竣工结算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 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 财务要求:具有近3年(2017-2019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件。
4.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两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电力或光伏电场工程)施工监理的业绩。
5. 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1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电气或土建专业中、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电力工程施3项大、中型以上工程监理总监业绩。(提供业绩证明)。
- 其他要求:
(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4) 如需在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投标人应承诺自行办理备案手续。
(5) 投标人在近两年(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承担的监理项目中,未出现因质量或安全问题被通报的情形。
(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
(7) 投标人在近3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不被接受:
1) 投标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2) 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10月30日 17时00分至2020年11月09日 17时00分
2.获取方法:
(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时需填写被授权的投标联系人信息。
(2)投标人已注册为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需先注册为该平台会员后方可报名。
(3)投标人成功报名后,招标人将授权投标人在线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完成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的相关工作,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已收取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681557910(微信同号)
邮件:20708979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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