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油福建LNG接收站配套疏港公路工程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0]A060298号备案立项,项目业主为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 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是中石油福建LNG接收站配套的疏港公路工程,《福建LNG接收站配套疏港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成,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0]A060298号备案立项。《福建LNG接收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中石油福建LNG接收站项目拟建于福建省福清市兴化湾北岸高山半岛,中石油福建LNG接收站工程本期建设规模为300×104t/a,码头通过能力650×104t/a,设计储存能力60×104m3,设计气化能力为2700×104Sm3/d,接收站占地面积35.63ha(本期接收站占地面积27.63ha),征地面积53.32ha。
中石油福建LNG接收站配套疏港公路工程连接万安作业区与东瀚镇,起点位于福清东瀚镇莲峰村万安作业区福建LNG站区东侧门口,紧靠万安规划作业区东侧外围通过,起点桩号K0+000,沿东园村西侧滨海养殖地灌溉排洪渠向北至西安村西侧接上瀚莲公路,沿着旧路过西安村、陈庄村、洋坪村、文山村,在桩号K7+900后沿文山村东侧展线后继续向北过文山村后绕天马山东侧至田尾村,过南埔山后折向东北至福清东瀚镇北盛村,与省道305平面相交,终点桩号K12+195.405,全长12.195公里。另,从福清东瀚镇莲峰村万安作业区中石油福建LNG站区内外北侧东西方向道路接口向西北方向延申与中石油福建LPG厂区道路相连、向东北方向延申与配套疏港公路相交,全长约300米。拟建路线沿线穿越地貌单元以冲海积准平原地貌及冲洪积地貌,山区主要为残坡积台地,丘陵地貌。沿线发育植被较多,相思树、果园、木麻黄、杂树等。
中石油福建LNG接收站站外供水工程起点位于东瀚镇市政生活水厂,终点至中石油福建LNG接收站。东瀚镇市政生活水厂供水规模5000m3/d,供水扬程42m水柱,目前有敷设至莲峰村的DN160UPVC供水管道,埋设在河道边,由于河水冲刷部分管道裸露,容易爆管造成供水不正常。为保证福建LNG接收站供水,必须对这段管道进行改造或新建。福建LNG接收站正常淡水用量Q=26m3/d,最大淡水用量为Q=31m3/d,最大小时流量为Q=25m3/h。福建LNG接收站内设供水泵房1座,设置调节水罐1座,容积V=500m3,站外引水管道直接引水至站内调节水罐。
2.2. 招标范围
2.2.1. 工程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承包商负责中石油福建LNG接收站配套疏港公路工程及站外供水工程的初步勘察、初步设计,主要工程范围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 中石油福建LNG接收站配套的疏港公路工程:起点位于福清东瀚镇莲峰村万安作业区中石油福建LNG站区东侧门口,紧靠万安规划作业区东侧外围通过,终点到福清东瀚镇北盛村,与省道305平面相交,全长12.195公里。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设计宽度9.5米,双向两车道。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桥涵工程等。
另,从福清东瀚镇莲峰村万安作业区中石油福建LNG站区外北侧东西方向道路接口向西北方向延申与中石油福建LPG厂区道路相连、向东北方向延申与配套疏港公路相交,全长约300米。
2) 中石油福建LNG接收站站外供水工程:起点位于东瀚镇市政生活水厂,终点到福建LNG接收站的界区。
2.2.2. 工作内容
完成福建LNG接收站配套疏港公路工程及站外供水工程的初步勘察、初步设计,负责福建LNG接收站配套疏港公路工程及站外供水工程界面协调管理、编制福建LNG接收站配套疏港公路工程及站外供水工程前期附属报告,开展福建LNG接收站配套疏港公路工程相关的专项研究工作并提交研究报告,组织福建LNG接收站配套疏港公路工程及站外供水工程专家审查会及报批支持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编制福建LNG接收站配套疏港公路工程及站外供水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具体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完成福建LNG接收站配套疏港公路工程及站外供水工程的初步勘察、初步设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完成福建LNG接收站配套疏港公路工程及站外供水工程的初步勘察(含地形测绘、钻探、物探等)及编制初步勘察报告。
(2)完成配套疏港公路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初步设计(包括设计专篇的编制)。
(3)完成福建LNG接收站站外供水工程初步设计(包括设计专篇的编制)。
(4)编制福建LNG接收站配套疏港公路工程及站外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并配合接收站工程初步设计承包商完成总概算的编制。
(5)配合福建LNG接收站工程初步设计承包商完成初步设计专篇的编制,配套疏港公路工程及站外供水工程初步设计审批时,如有需要独立专篇,配套疏港公路工程及站外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承包商需编制专门的配套疏港公路工程及站外供水工程初步设计专篇。
(6)配合业主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设计审查与优化,完成前期附属报告、专项研究报告、初步勘察、初步设计的评审、修改工作,直至完成前期附属报告、专项研究报告、初步勘察、初步设计通过相关部门评审并取得批复文件。
2) 负责福建LNG接收站配套疏港公路工程及站外供水工程界面协调管理
(1)负责与福建LNG接收站工程初步设计承包商、码头工程初步设计承包商、外输管道工程初步设计承包商之间的界面划分及管理、技术条件提出及设计协调,并承担相应的职责。设置专门的设计界面管理人员,在设计过程中负责与接收站工程、码头工程、外输管道工程设计承包商进行协调并编制《界区条件及接点表》。
(2)负责向开山及陆域形成工程设计承包商提供福建LNG接收站配套疏港公路工程土石方回填量及技术要求。
(3)负责向接收站工程设计承包商提供与接收站有关的福建LNG接收站配套疏港公路工程及站外供水工程的用电、通信、消防、供水等要求。
(4)根据招标方和接收站工程初步设计承包商要求,以书面形式及时提交相关的设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接收站工程初步设计承包商的要求,编制福建LNG接收站配套疏港公路工程及站外供水工程分报告。
3) 编制福建LNG接收站配套疏港公路工程及站外供水工程的前期附属报告,包括但不限于:
(1) 编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2)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评估报告;
(3) 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4) 矿产压覆评估报告;
(5) 编制社会稳定风险报告;
(6) 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7) 安全预评价报告;
(8) 编制防洪评估报告;
(9) 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评估报告;
(10) 编制项目土地预审申请报告;
(11) 编制规划报批及用地报批文件;
(12) 其他需要编制的附属报告;
4) 开展福建LNG接收站配套疏港公路工程预留远期公路路面拓宽方案设计及投资费用,并提交独立的方案报告
按照地方政府及规划相关要求,研究在现有公路方案的基础上路面拓宽至最大宽度的实施方案及实施费用。
5) 组织福建LNG接收站配套疏港公路工程及站外供水工程专家审查会及报批支持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组织召开福建LNG接收站配套疏港公路工程及站外供水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会,及必要的阶段性评估、评审会并承担相应费用(包括中石油集团的审查、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查)。
(2)参加接收站工程评审会、接收站项目设计协调会。
(3)编制福建LNG接收站配套疏港公路工程及站外供水工程规划报批文件及用地报批文件。
(4)配合完成福建LNG接收站配套疏港公路工程及站外供水工程前期报建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5)配合招标人开展相关设计专篇的政府评审或专家评审、审批及备案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6)负责相关政府部门审查福建LNG接收站配套疏港公路工程及站外供水工程初步勘察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全部工作完成以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6) 编制福建LNG接收站配套疏港公路工程及站外供水工程项目进度计划
负责编制福建LNG接收站配套疏港公路工程及站外供水工程施工图设计计划、工程建设计划、投资计划等。
7) 其他
(1)收到工作启动函后5个日历日内完成配套疏港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核、确认,如果在该规定时间内未反馈意见,视为同意并接受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中标人对其设计负全责,可研单位和招标人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2)负责收集和整理所有为完成福建LNG接收站配套疏港公路工程及站外供水工程初步勘察、初步设计工作所需的相关基础数据,包含但不限于自然条件(包括:水文、气象、地质、地形、地震等),并提交原件供业主存档。发包人提供的LNG接收站工程可研阶段的相关基础数据,其完整性,适用范围和深度有可能不满足设计阶段的要求,仅供参考。
(3)编制福建LNG接收站配套疏港公路工程及站外供水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EPCC)招标技术文件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a)负责编制福建LNG接收站配套疏港公路工程及站外供水工程EPCC招标技术要求及后续技术服务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招标工作。
b)负责编制福建LNG接收站配套疏港公路工程及站外供水工程关键设备及主要材料供应商推荐表。
c)负责向EPCC中标单位进行初步设计交底及技术答疑等。
2.2.3服务期限
服务期至福建LNG接收站配套疏港公路工程及站外供水工程详细设计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 具有市政公用行业(道路、桥梁)设计资质甲级;
2) 具有市政公用行业(给水、排水)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
3) 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资质甲级;
4) 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5) 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等资质;
投标人应在近5年内,在中国境内承担过3个及以上,全长超过10公里,二级及以上的公路并包含中型及以上桥梁的工程业绩及投标人应在近5年内,在中国境内承担过2个及以上,含有给水管径大于150毫米、管道长度不少于5公里的工程业绩。
注:1)工程业绩指初步设计业绩、施工图设计业绩或EPC工程业绩。
2)工程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①合同;②图审合格证或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成果或图纸等其他证明材料。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上述资料中的设计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设计人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 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被福建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个标段投标。①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投标人被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B信用等级及以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相关网站截图装入投标文件中(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为准)。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0年10 月 30 日至2020 年 11 月 6 日,每日 9 时00 分至 17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