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智慧安全系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智慧安全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魏家峁镇,公司下属有年产量600万吨/年煤矿和装机为2×660MW超临界机组的电厂。
通过建立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能】和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魏家峁】两级安全可视化管控中心实现北能和下属各煤矿侧安全业务集中展示和管控,包括可视化管控中心的硬件及软件建设。
2.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魏家峁镇。
2.3建设工期:180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智慧安全系统建设及技术服务,包含了设备及配套装置的采购、安装、调试;软件平台的搭建、功能开发、调试、应用、培训、运维保障等工作内容。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2.5 交货地点:现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技术协议签订后45天内完成设备、硬件供货。系统建设按照招标方项目进度同步进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5年内(合同签订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至少3份煤炭或电力行业的安全管控相关软件系统的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1月3日9:00起至2020年11月13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