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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0-11-0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 贵州省 公告时间 2020年11月02日 15:0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13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税务大厦及富水中路房屋及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保洁、安保、绿化养护、设施设备维护、会议客服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续签合同前须经采购人考核合格,若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将有权拒绝与其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给与6%价格扣除的优惠。具体需满足如下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预算金额:460万元/年,总预算1380万元/3年。
2、最高限价:450万元/年,1350万元/3年。
3、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 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本招标文件中的格式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现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依法按投标人提交虚假材料处理。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供应商应没有不良信用记录,若有则视为无效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 和中国 查询。?提供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③提供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网页截图;④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投标文件内提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留存;⑤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本项目投标使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             
地  3.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mof.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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