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厨余垃圾堆肥处理及试验研究服务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75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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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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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余垃圾堆肥试验研究 |
本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厨余垃圾堆肥处理、厨余垃圾堆肥试验研究和厨余堆肥改良土壤研究。主要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一)厨余垃圾堆肥处理 1.厨余垃圾堆肥处理系统建设 (1)厨余垃圾堆肥处理系统的设计。 (2)厨余垃圾堆肥处理系统土建工程。 (3)厨余垃圾堆肥处理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2.厨余垃圾堆肥处理 (1)定期开展厨余垃圾收集。 (2)定期开展厨余垃圾堆肥处理。 (3)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分离的油脂回收处理。 3.对厨余垃圾处理设备进行检修、维护、保养等。 (二)厨余垃圾堆肥试验研究 结合巴塘水电站厨余垃圾堆肥处理开展厨余垃圾生化堆肥试验研究,形成厨余垃圾堆肥试验研究报告。 (三)厨余堆肥改良土壤研究 利用巴塘水电站厨余垃圾堆肥处理生产的有机物质与土壤混合,进行土壤改良试验研究,提高土壤肥力,形成厨余堆肥改良土壤试验研究报告。 |
5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厨余垃圾堆肥试验研究】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201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厨余垃圾堆肥处理或厨余垃圾堆肥试验研究业绩。
3.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201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厨余垃圾堆肥处理或厨余垃圾堆肥试验研究工作负责人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须出具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1年社保缴费证明(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并加盖社保机构缴费证明专用章;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须出具本单位劳动关系证明;
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营体投标。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11)已被列入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不允许参加投标的单位;
(12)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同时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若母公司中标,不得转包给下属子公司;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投标的单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11-02 07:57到2020-11-09 12: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11-02 07:57到2020-11-09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