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职工食堂托管服务(24个月)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1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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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食堂托管服务(24个月) |
职工食堂托管服务(24个月) |
5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职工食堂托管服务(24个月)】
1.招标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的管理及服务。
(2)营业执照中包含餐饮服务、餐饮管理或食品经营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行业内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优良服务业绩,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2017-2019)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3个同类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重要页扫描件。
4.信誉要求:(1)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2)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具有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的管理理念,和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11-02 09:00到2020-11-11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11-02 09:00到2020-11-11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