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正宁电厂二期4×1000MW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正宁电厂二期4×1000MW工程桩基工程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周家镇燕家村
2.2 规模: 4×1000MW高效超超临界空冷燃煤发电机组
2.3 建设工期: 本工程计划2020年12月开工,2023年5月#1机组投产,2023年8月#2机组投产,2024年5月#3机组投产,2024年8月#4机组投产。
2.4 监理服务期限:桩基施工开始至桩基通过竣工验收。
2.5 工程质量目标:本标工程质量应达到《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2018版)》、《 火电电源建设精细化管理标准》、 创基建一流指标等有关国家、行业标准要求,工程整体质量合格,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质量评价评分不低于95%,确保获得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金奖。
2.6 招标范围:从桩基施工开始至桩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理。对工程承包人的施工质量、进度、施工安全、造价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定期对承包人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配合达标投产及创优、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电力建设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有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力建设质量评价电源甲级资质。
3.2.2 资格能力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3 业绩要求: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施工合同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地基处理工程的监理服务业绩或施工合同金额超过1000万元及以上湿陷性黄土地区桩基工程的监理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3.2.4 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地基处理工程的监理服务业绩或合同金额超过1000万元及以上湿陷性黄土地区桩基工程的监理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同时具有15年及以上从事桩基监理服务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提供有效社保证明,且目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其他监理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基本操作,专业工程管理和相应专业监理工作业绩不少于5年。
3.2.5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按国家标准执行。
3.2.6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7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8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0 年 11 月 3 日 9:00分至2020 年 11 月 9日 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 800 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