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瑞丽江一级水电站发变组、母线及厂用电保护装置改造【重新招标】招标人为云南联合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瑞丽江一级水电站发变组、母线及厂用电保护装置改造【重新招标】进行重新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瑞丽江一级水电站发变组、母线及厂用电保护装置改造【重新招标】。
2.2建设地点:缅甸瑞丽江一级水电站。
2.3招标范围:瑞丽江一级水电站发变组、母线及厂用电保护装置改造更换:对设备硬件(包括附件及专用工器具)及软件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运输、现场开箱交接、现场安装、调试试验、联调试运行和验收以及对运行维护人员的培训等。发变组保护为整屏更换,母线保护及10kV厂用电保护为原屏装置改造。
2.4工期:2020年12月~2021年12月,单台机组/母线保护屏柜改造计划工期10天,共计23面屏柜,具体开工日期以中方及缅方调度批复为准。开工时间变化均作相应的提前和顺延。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用于发变组及母线保护设备的业绩,并安全稳定运行一年以上且无不良运行记录,提供相应合同扫描件及用户证明材料。
3.2.3项目主要人员的资格要求:执行本项目现场安装指导、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有类似项目工作经验,担任过类似项目负责人,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项目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从2020年11月03日09:00起至2020年11月09日17:00止(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