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59/19-XS-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3号泰宸商务大厦B座26层
一、招标条件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 相关项目(副产品销售类物资班车)2021-2022年一期粉煤灰销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59/19-XS-0101 | 2021-2022年一期粉煤灰销售项目 | 从2021年1月-2022年12月一期430MW机组生产的粉煤灰销售,预计销售量50万吨,其中粗灰40万吨,细灰10万吨,此招标量仅为预估量,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可供量为准。 | 500 |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1-2022年一期粉煤灰销售项目】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经营范围包括粉煤灰销售或具有利用粉煤灰的能力的经销商。
2.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11-03 09:00到2020-11-09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11-03 09:00到2020-11-0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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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地 联 系 电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