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秦煤瑞金电厂2021年度液氨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江西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秦煤瑞金电厂2021年度液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秦煤瑞金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茅店镇东北面6km的上坝村,距离赣县和赣州市城区分别为14km和19km。电厂北距323国道及京九铁路2km,东邻贡江,厂址东北面4km处为赣县火车站。
2.2 规模:运行机组2*350MW,在建机组2*1000MW。
2.3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本次招标范围为2021年度脱硝用液氨,计划采购量暂定1600000公斤,具体数量根据机组运行情况以实际采购量为准。投标人报单价(元/公斤)及总价。结算按甲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数量乘以结算单价(因市场价格波动大,结算单价将依据投标单价与卓创咨询”(网址http://www.sci99.com/)中合成氨价格指数进行调整)执行,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品质参数要求:其品质应符合国家标准GB/T 536-2017《液体无水氨》优等品技术指标的要求,如下表:
指标名称 |
单位 |
优等品 |
---|---|---|
氨含量 |
% |
≥99.9 |
残留物含量 |
% |
≤0.1(重量法) |
水分 |
% |
≤0.1 |
油含量 |
mg/kg |
5(重量法) 2(红外光谱法) |
铁含量 |
mg/kg |
≤1 |
2.4 交货地点: 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茅店镇上坝村华能秦煤瑞金电厂
2.5 交货期: 2021年2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买方发出液氨需要通知后,卖方在48小时内将货送到买方指定交货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提供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项电力行业液氨销售合同业绩(供货方在1个自然年内与同一实际使用单位供货的多个合同,统计总量视为一项业绩),其中含1项2020年供货数量600吨及以上火电厂销售合同业绩;(请提供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供货数量等能证明有效业绩的合同关键页,没有供货数量的单价合同提供盖章的结算单等能够证明满足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
3.2.2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范围含液氨或氨)。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投标的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范围含液氨或氨),提供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生产厂家与代理商(经销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生产厂家投标;
3.2.3 代理商(经销商)投标,必须提供销售授权书(如有授权期限,须涵盖供货期,禁止转授权);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1月3日9:00起至2020年11月8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