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招标人: 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资本金40%+银行贷款6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见各标段招标文件
2.2 招围
招标编号 | 标段 | 招围 | 工期要求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2020-FD-DFNY-0000-1-0043-1/2 | 固阳县虹景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0MW风电场委托运营标段 | 固阳县虹景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0MW风电场规划容量100MW,分两期建设,一期已于2017年6月全容量并网投产,共安装25台单机容量2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建设一座升压站,安装一台SZ10-63000/110容量63000kVA的主变压器;风电场风力发电机出口先经2350kVA(35/0.69kV)箱式变压器升压至35kV,汇集接至110kV升压站35kV侧,经主变压器升压至110kV,以单回110kV架空线路接入220kV固北变110kV侧158间隔。二期拟安装12台单机容量42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扩建一台SZ10-50000/110容量50000kVA的主变压器,通过一期110kV架空线路接入220kV固北变 | 计划11月30日升压站反送电,开始设备调试,12月20日投运 | 500 |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求 |
固阳县虹景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0MW风电场委托运营标段 | 1.资质要求:经营范围包括风力发电运维或技术服务等相关内容。 2.财务要求: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人需提供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法律机构开具的目前和近3年涉及诉讼的资料或不存在任何诉讼情况的声明函。) 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分别提供近5年内(2015年10月—2020年10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个单个项目容量50MW及以上风电场运营服务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服务范围页、签字盖章页),须提供在电场/站服务情况的书面证明材料及电场/站方的联系方式。如投标人提供材料不完整、不真实、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必要时核实原件。 4.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不得在 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行为(近三年无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影响履约行为的行政处罚行为等信用记录)。 5.其他要求: (1)在近36个月内不得存在人身伤亡事故。 (2)派遣的运营人员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以社保证明为准);站长至少担任过1个与招标项目同规模或以上风电场或光伏电站站长,须提供甲方证明;参与项目人员年龄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参与项目人员应在专业技术及资质、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须提供人员经社保部门盖章的社保证明,人员简历。 |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1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111570;
传 真:010-51957412
微信:1870129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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