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本部和第二办公区物业服务劳务分包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海南本部和第二办公区物业服务劳务分包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招标。
1. 项目信息
1.1项目 1.2招标编号:0002200000076640 1.3 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价格为含税(增值税)价格,其合同价格计算方法如下: 合同价格(含税)=中标价格(不含税)×(1+按照国家规定中标单位所能提供的增值税专票的税率) (3)如因招标延期原因造成不能按期签订合同时,则实际签订合同价格按照实际服务时间(服务月数量)计算,不足月的按照实际服务天数计算,其计算方法如下: 实际签订合同价格(含税)=合同价格(含税)/12×实际服务月数量 (4)劳务分包物业服务费结算方式:劳务分包物业服务费采用按月、据实结算方式支付,其中劳务分包业务管理费按照3.0%结算,(具体内容由双方在服务合同中约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人是企业单位的,必须提供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所得到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得到的信用信息报告出具日距离投标截止日期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 (8)投标人在海南范围内无不良合作记录,且未被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和海南暂停或终止投标资格。 (9)投标人须承诺给中标项目员工购买社保(投标人必须提供承诺函)。 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联标包/标的 1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投标人至少50名员工2020年7月至2020年9月连续三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 海南本部和第二办公区物业服务劳务分包项目[海南本部和第二办公区物业服务劳务分包项目] 2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 海南本部和第二办公区物业服务劳务分包项目[海南本部和第二办公区物业服务劳务分包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8. 招标业务咨询 (1) (2)
项目联系人: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