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渡河深溪沟水电站智能巡检系统建设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深溪沟水电站位于大渡河中游甘洛县境内,距离上游瀑布沟电站14公里,为瀑布沟水电站的反调节电站。电站设计装机总容量660MW,装设4台轴流转桨式机组,单机容量165MW。深溪沟水电站现场巡检主要借助于监控系统、工业电视和辅助控制系统,同时结合定期人工巡检的方式进行巡检补充。
本项目拟在深溪沟水电站研发建设智能巡检系统,引入目前机器视觉技术、图像识别技术、红外热成像技术等技术,结合电站内工业电视系统以及监控系统采集的数据信息进行组态判断,同时建设基于NFC技术的人工巡检系统,实现深溪沟水电站发电机层、主变室、风洞、水轮机层、下机架室、机组水车室、IPB母线层、技术供水层、操作廊道等部位机电设备的异常信息及漏油、漏水缺陷的实时监视和自动识别,并对机组出口连接处、主变进出线等重点部位进行温度监测。
本项目需设计开发智能巡检系统后台处理软件,研究优化生产数据的分析算法,对设备回传的数据进行智能分析和处理。对图像、视频、数字等信息通过人工神经网络、机器学习等先进技术进行识别、处理及深度学习,综合分析判断设备异常情况并自动发送报警信息,实现对设备的自动巡检、智能化管理。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深溪沟水电站智能巡检系统的方案设计、硬件及软件购置、建设(软件开发、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全部工作。
2.3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8个月。
交货地点: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乌斯河镇深溪沟水电站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近5年来(2015年7月1日至今)具有智能巡检系统等类似项目的功能开发或系统集成业绩。
(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或信息系统工程)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从事过智能巡检系统等类似项目的功能开发或系统集成工作经历。
3.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发改委和人行“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且未被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清单和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否则,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含母子公司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11月04日 09时00分至2020年11月10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