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33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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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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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号炉烟气余热利用改造 |
在电袋除尘器入口的烟道上,加装烟气余热回收装置,降低烟气温度,提高电袋除尘器运行安全和滤袋使用寿命,降低烟气流速提高除尘效率,回收烟气余热加热机侧凝结水,主要是进行烟气余热回收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和试验,包括增设换热装置、钢结构支撑及循环管路系统等。 |
5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7号炉烟气余热利用改造】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火电发电工程设计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近三年内(2018年至今)应具有热管式换热器应用成功项目业绩不少于2项。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体现合同双方、合同范围、服务内容、合同规模等主要信息,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4.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近五年产品运行过程中无事故发生,无安全、质量、进度、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合同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11-04 15:10到2020-11-14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11-04 15:10到2020-11-1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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