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2020-2021年尿素长协采购(一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泉州热电有限公司2020-2021年尿素长协采购(一年)全部工作内容;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一个标段,包括泉州热电有限公司2020-2021年尿素长协采购(一年)项目的供应、运输、装卸等,预计年供货数量为4250吨,分多批次按需供货,招标货物一览表中的标的物数量为预估量,具体供货以招标人实际需要为准,结算时数量以招标人厂内地磅单计量为准,单价按合同注明的单价来执行。(具体标包划分、交货地点及货物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2.3 其他:投标人负责办理供货所需的购买证、运输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等所有相关证件,承担运输途中的一切风险和损失。
表1招标货物一览表
物资名称 |
规格要求 |
本次招标 总量(预估) |
交货期/工期 |
供货周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尿素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4250吨 |
多批次供货,具体时间由招标人通知(提前48小时)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到达合同最大预估量 |
泉州热电有限公司尿素站,尿素的运输由投标人负责,运抵目的地后的卸运由招标人协助投标人完成。 |
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实结算(合同内结算量不超过4250吨); |
注:①投标人应按合同包投标,评标及授标均以合同包为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2017年1月1日至 2019年12月31日期间,投标人须具有至少2个国内尿素供货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及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回访记录或设备到货证明或业主表扬信,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维护期(工期、服务期、交货期)、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3】投标人自行运输的,应当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投标人不具备运输能力的,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委托运输合同,及被委托单位的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许可证》;
【4】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11月04日 09时00分至2020年11月09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