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企业物资采购项目2021-2023年度粉煤灰原灰承包销售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X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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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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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公司2021年至2023年度粉煤灰原灰承包销售项目 |
昆明公司2021年至2023年度粉煤灰原灰承包销售项目 |
15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昆明公司2021年至2023年度粉煤灰原灰承包销售项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且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法定营业范围须至少包括粉煤灰的销售或综合开发利用。
3.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成立不满三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4.投标人必须具有近5年(2015年8月1日至2020年8月1日)以下任一方式(粉煤灰销售、综合开发利用)2个及以上的业绩
(1)从事火电厂粉煤灰销售量在15万吨/年及以上
(2)从事火电厂粉煤灰综合开发利用量在15万吨/年及以上
以2020年8月1日前所订立的合同为依据并详细提供销售、综合开发利用粉煤灰业绩(提供采购合同、销售或加工处理合同及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每一自然年度或每12个月的单个合同算一个业绩)。
5.投标人不得同时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11-03 09:00到2020-11-09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11-03 09:00到2020-11-09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