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 山东半岛南4号海上风电项目陆上运维中心电气一次设备GIS组合电器及附属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半岛南4号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山东省海阳市南侧海域,场址范围约45.56km2 ,离岸距离约29-32km,水深约29m~31m。2.2 规模:300MW。2.3 建设工期:24个月。2.4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范书):1套252kV GIS及附属设备。2.5 交货地点: 半岛南4号海上风电陆上运维中心招标人指定地点车板一次性交货。2.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
山东半岛南4号海上风电项目陆上运维中心电气一次设备GIS组合电器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山东半岛南4号海上风电项目陆上运维中心电气一次设备GIS组合电器及附属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山东半岛南4号海上风电项目陆上运维中心电气一次设备GIS组合电器及附属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通用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二)专用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有应具有不少于30个间隔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GIS设备投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合同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电压等级为220kV GIS的型式试验报告。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1月5日9:00到2020年11月10日17:00。
招标文件费: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