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取排水工程海上倾倒区环境监测服务项目,招标人为 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取排水工程海上倾倒区环境监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山东省荣成市石核路9号 。
2.2 服务内容:根据《倾倒区管理暂行规定》,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在取排水工程疏浚期间对海上倾倒区进行环境监测。
2.3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按照甲方的要求开展进行。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取排水工程疏浚期间对海上倾倒区进行环境监测,通过对项目实施过程的海洋环境影响进行监测,及时了解和掌握倾废过程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并评价其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服务期自取排水工程疏浚开始到工程竣工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近三年有海洋环境监测业绩(指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海洋环境监测业绩中监测内容至少包含有海水水质、海底沉积物物项,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体现合同内容的关键页)。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具备国家海洋局颁发的“海洋监/检测人员培训证书”;2)职称要求:高级工程师。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20年11月05日09时起至2020年11月11日17时止(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