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新能源集控中心项目光伏运维管控系统(含现场部署实施)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陕西。
2.2 项目工期:/
2.4 标段划分:光伏运维管控系统(含现场部署实施)采购。
2.5 本次招标内容:采购光伏运维管控系统一套,包括光伏电站健康状态评估和大数据分析系统、光伏组件灰尘监测与预警系统、光伏电站能效分析系统、光伏电站无人机智能巡检系统、可视化巡检系统、设备台账管理系统、故障诊断App系统、可视化巡检App系统、无人机巡检App系统 、灰尘监测与预警App系统、运营监测APP系统,以及满足上述系统现场部署实施所需耗材及必要的技术服务(部分模块的定制化设计开发、系统现场部署调试、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并最终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6 交货地点:项目所在地。
2.7 交货时间:2020年12月30日前(具体时间根据工程进度,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 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 被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 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2项新能源行业软件开发或智能运维系统相关业绩,且每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反映合同内容、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1月5日9:00起至2020年11月16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