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11月06日09时00分00秒---2020年11月12日16时00分00秒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概况:电子屏采购一批。
2.4计划合同履约期:30日历天内将货物交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2.6项目
2.7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要求。
2.8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电子屏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此次招标的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停止投标资格;投标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等情况。
3.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不良的债务和违约行为。
3.4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选择: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6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11月06日至2020年1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暂定为:2020年11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 七、其他 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进行投标登记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2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
7.4本招标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本次招标公告本项目同时在 ( /html/);黑龙江省烟草专卖局( /portal/index.htm);中国 ( /);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黑龙江省烟草公司佳木斯市公司审计派驻办,
九、
招 标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