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翠亨新区滨河整治水利工程(北部标段景观工程部分)施工监理已由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中发改翠管审批〔2016〕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山翠亨新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翠亨新区滨河整治水利工程位于中山市翠亨新区起步区马鞍北岛,根据水利专项规划和起步区控规要求,完善新区起步区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水闸、海堤等水利设施及滨河水系景观工程,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的工程。其中北部标段景观工程部分主要建设内容为:茅龙水道等河涌绿地景观工程及配套市政工程、滨海亲子公园及配套市政工程,包括园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具体内容以工程相关施工图和中介预算所界定的所有内容为准。景观工程部分建安费为76963.80万元,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至80%计算监理费为¥7,780,233.19元(大写:柒佰柒拾捌万零贰佰叁拾叁元壹角玖分)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北部标段景观工程部分的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阶段监理、施工安全监理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需监理配合的服务事项。
2.3监理期限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期限:暂定36个月,保修阶段监理工作期限:24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具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已办理中山市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管理登记。
3.3诚信要求: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评价C级或以上且显示资料未过期。(根据2020年5月20日印发的《关于自觉维护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信息的通知》的要求,各投标单位应自觉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的登记资料,如因不及时更新资料导致 系统中的诚信等级显示“暂无数据”的,视为投标单位不满足诚信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6投标人参与投标前应当在中山市 平台完成用户注册和绑定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并凭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参与项目投标。用户注册和绑定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参见中山市 网( )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在中山市 平台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发售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中山市 网( )通过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下载完整的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递交地点为中山市 (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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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de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