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2022年度实业公司综合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州开发区华能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福建省长乐区航城街道东安村东安 。
2.2 服务内容: 福州电厂厂区宾馆、公寓、生活小区公房、集体宿舍、店面及代管房产管理及配套服务、物管站货物搬运服务。
2.3服务期: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2.4招标范围及内容:
2.4.1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为1个标段即福州开发区华能实业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实业公司综合服务项目。
2.4.2 工作内容:
2.4.2.1、厂区宾馆公寓管理及配套服务
2.4.2.1.1 宾馆、招待所、公寓、生活区综合服务
2.4.2.1.2宾客、运行值班员工入住登记及排房工作;
2.4.2.1.3 宾馆、招待所、公寓客户资料、房卡及锁匙保管;
2.4.2.1.4 客房及楼道卫生清洁、易耗品补充、卧具清洁更换(一客一换);
2.4.2.1.5 职工体育馆、活动室及其配套设施的维护管理;
2.4.2.1.6 协助办理各生活区遗留问题;
2.4.2.1.7 实业宾馆四层21间37个床位、#6值班楼三层18间21个床位、#4招待所四层14套56个床位、#5招待所四层16套32个床位、运行公寓四层45间45个床位、#13燃料公寓四层16套32个床位、检修公寓4栋楼(#1、2、3、8)四层62套448个床位、#16监理楼三层30间余10个床位、东山生活区#7、9、10、11、12、14共96套、长协公寓#17、18、19三栋60间的管理。
2.4.2.2 生产、办公送水服务
2.4.2.2.1 灌装水生产设备及运输工具的日常维护及保管 ;
2.4.2.2.2 送水及时、准确,并对罐装水生产、输送过程中的卫生及安全负责。
2.4.2.2.3 年度送水量约计40000桶(厂部及各生产办公室、生产现场、公寓客房及生活区等全厂区域)
2.4.2.2.4水质样品每年对送外检验4次,并取得报告。
2.4.2.3 洗涤服务
2.4.2.3.1 生产现场检修工的连体工作服、值班人员及运行人员卧具、厂通勤车椅布套及枕套、各办公场所窗帘布,职工食堂台布以及宾馆招待所公寓棉织品等。甲方提供场所、设备及洗涤耗品,乙方负责设备维护、操作。设备损坏时乙方提出配件需求,甲方提供配件,乙方负责更换及调试。
2.4.2.3.2统计各洗涤用品及布草的数量,计划补充消耗品,满足客房的需求。
2.4.2.3.3 年度洗涤大约数量:170000件(连体工作服1200件、床单30000床、被套30000套、枕套30000套、毛巾30000件、浴巾30000条、地巾10000条、蚊帐/台布100件、窗帘/检修布草700件、椅套1000件、保护垫200件、毛毯/棉被200件等)
2.4.2.4仓库的货物搬运服务
2.4.2.4.1负责到库货物(如:检修配件、材料)的卸车、入库、上架工作。
2.4.2.4.2负责油制品、钢材、保温材料等物资的出入库、装卸工作。
2.4.2.4.3承担机械配件的维护、保养等工作。
2.4.2.4.4根据甲方要求,将备品库中的配件从预收库移到各备品、材料库上架就位。
2.4.2.4.5保持仓库场地整洁、卫生。
2.4.2.4.6工作作息时间与物管站仓储组同步。
2.4.2.4.7遇临时性装卸任务包括节假日任务,遵从仓库班长安排进行加班。
2.4.2.4.8遇自然灾害天气,遵从仓库班长安排进行加班。
2.4.2.5生活区公房、集体宿舍及店面代管:
2.4.2.5.1、台江区、鼓楼区、晋安区、马尾区:五一路129号榕城商贸中心6楼(全层1408.15平方米)、杨桥路99号三友大厦十层(南侧369.61平方米);榕城花园2单元;尚宾花园5单元;福城花园14-813单元;;滨江北斗园2#503单元;马尾安得华仓库(5662平方米)。
2.4.2.5.2、五一路生活区公房3单元、五一路车位5个。
2.4.2.5.3、仓山区:万春巷生活区公房8单元。
2.4.2.5.4、长乐区:西洋路、三峰路实业公司店面17间;西关生活区集体宿舍10#楼16单元;西关生活区6#、9#楼、15#楼、19#楼公房合计40单元。
2.4.2.6设备维修服务(备品由招标方提供)
2.4.2.6.1厂区宾馆、公寓、生活小区公房、店面水电及空调缺陷维修及维护
2.4.2.6.2洗涤设备缺陷维修及维护
2.4.2.6.3职工体育馆、活动室及其配套设施的维修及维护
2.4.2.6.4送水中心设备缺陷维修及维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提供最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包含正在执行的合同)至少有一项单个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的综合服务同类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扫描件。若是提供用于经营住宿或酒店业务类的店面租赁合同,还需提供与租赁合同地址一致的特种行业许可证)。
3.2.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年以上的酒店或宾馆管理经验,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简历。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1月06日09:00起至2020年11月12日17:00止(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