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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公司泉州电厂生产现场道路修缮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

   日期:2020-11-0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    
核心提示:福建公司泉州电厂生产现场道路修缮工程公开招标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泉州电厂生产现场道路修缮工程
福建公司泉州电厂生产现场道路修缮工程公开招标
施 工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泉州电厂生产现场道路修缮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606164,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福建公司泉州电厂福建公司泉州电厂厂区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公开招标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1.临海路(靠近西门侧)原有水泥道路729平方米,热电三路东侧建筑物后原水泥道路(以下称海结路)2529平方米、热电三路东侧平整地(连接临海路和海结路)加修水泥道路927平方米,团结一路(临海路至行政一路)路段原水泥道路1269平方米,行政一路原水泥道路1116平方米,团结三路(行政一路至南门)路段原水泥道路2970平方米,热电一路(南门至沿山路)原水泥道路486平方米,沿山路(经励新路)至生产办公楼正大门前路段原水泥道路共2034平方米;2.上述道路两边绿化改造面积5360平方米,具体工作范围内容见技术规范书。

2.3工期:本项目的工程总工期为90天,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须具有至少2个同类型道路工程施工的合同业绩(施工范围至少包含路面修复、道路照明及相关绿化等内容);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及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回访记录或设备到货证明或业主表扬信,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5】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5.3 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驱动安装包”及“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5.4 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5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11-2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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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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