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内蒙古丰电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液氨寄售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丰电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丰电能源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丰镇市内,丰镇发电厂现有装机容量4×200MW机组(编号3~6号),总装机容量为800MW。3~6号机组为我国首次制造的完全国产化空冷机组,分别于1993年6月、1993年12月、1995年2月、1995年12月投产发电。丰镇发电厂是“西电东送”的主力发电厂。
所采购的液氨(脱硝用)使用在#3-6机组脱硝设施,全厂平均预估月用量250吨。
2.1交货地点:丰镇发电厂.
2.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自通知乙方之日起3天内将产品送到现场,保证不中断供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近三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至少两份销售液氨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3.2.2资质等级要求:
3.2.2.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三体系认证证书。
3.2.2.2投标人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2.2.3投标人必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资质(危险货物类,含液氨);(投标人与其它单位签订的委托运输合同资质无效)。
3.2.2.4投标人提供近期液氨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必须出具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提供液氨产品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1月7日9:00起至 2020年11月13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