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长兴电厂2021年度碳酸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浙江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长兴电厂碳酸钠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吕山乡杨吴村。
2.2 规模:2×660MW 燃煤机组。
2.3 建设工期: 已投产 。
2.4 标段划分: 1个 。
2.5 本次招标采购化学药品的名称、预估总数量、技术规格:碳酸钠1500吨(预估,按实际供货量结算),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技术要求。
2.6 交货地点: 长兴电厂生产现场碳酸钠粉仓。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接到买方送货通知后30小时内送达现场,合同执行至2021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碳酸钠供货业绩。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相关合同文件的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需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与招标人要求的业绩相符的供货范围等信息的页面)。
(2)投标人应具备完成本项目运输的能力,须出具道路运输许可证(如委托第三方运输,需出具委托运输协议及承运方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扫描件)。
(3)其他要求:如生产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制造商投标。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按类似业绩合同个数多者优先,如类似业绩合同个数也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1月09日9:00起至2020年11月13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1.招标人: 吉上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招标编号:HNHB-2020032
3、项目名称、招标范围及地址:
3.1 项目名称: 围场项目
3.2 招标范围: 围场朝阳湾、杨家湾风电场辐射环评报告编制(含评审费、专家费、会务费等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且需配合免费修编直至通过审批为止。朝阳湾、杨家湾两项目均于2016年年底完成了原建设方案的辐射环评评审,后因项目建设方案微调,需在原基础上再次修编辐射环评,我公司可提供原工作成果。
3.3 项目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围场县
4、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4.1 通用资格条件
4.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监理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2 专用资格条件
4.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4.2.2 资格能力要求:
1.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以上,其他能够证明投标人实力其他材料;
2.质量要求: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2.3 业绩要求:具有同类项目的辐射环评业绩汇总及前三年财务报表;
4.2.4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4.2.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2.6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通用条件:
1)投标申请人须为集团级、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2)对于已在 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对于未在 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 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5、投标注意事项:
5.1、投标人应根据本公告要求一次报出不得更改价格及服务承诺,并将《报价单》一式一份(正本)密封并加盖骑缝章送达投标文件接收人处;
5.2、投标人报价时必须用非手写的方式填写报价单。
5.3、投标人应事先接受招标方资质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6、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函、针对该项目的服务承诺、相关业绩、技术文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亲自参加开标会议则不需出具委托书)、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7、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方法
请申请人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发至邮箱。另外,请留下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便于我方开展后续工作。
8、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3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