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 浙江省 集邮与文件传媒部贵金属原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为ZJPOST-HW-20017。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邮政集团 浙江省 集邮与文件传媒部贵金属原料采购项目进行招标。
2.2 招标项目一览表:
(1)本项目共计2个合同包,4个品类,预估总采购额4307.27万元。
合同包号 |
品类序号 |
采购内容 |
预估数量 (公斤) |
报价(元) |
预估含税金额(万元) |
预估合同期内总采购额(万元) |
合同包一 |
1-1 |
黄金原料(Au99.99) |
100 |
上海黄金交易所当日实时黄金价格 |
4200 |
4307.27 |
1-2 |
手续费 |
100 |
≤0.80/克 |
8 |
||
合同包二 |
2-1 |
白银原料(Ag99.99) |
180 |
上海黄金交易所当日实时白银价格 |
99 |
|
2-2 |
手续费 |
180 |
≤15.00/公斤 |
0.27 |
注:①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不得选择性报价。
② 具体采购额以实际需求量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
(2)服务
(4)中标人须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若存在中标人因政策原因税率低于13%,需提供税务部门提供的相关依据。合同履行期间如遇税率变动,合同不含税金额不变。双方根据新税率签订补充协议。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 服务期限: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 ;
3.2 合同包一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投标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合同包二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投标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3.3 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4 投标人必须为上海黄金交易所综合类会员;
3.5 未被浙江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
3.6 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7 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8 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投标;
3.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3.10 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4. 报名材料提交及招标文件获取事项
4.1
4.2 购买
4.3 购买时间: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1月13日(法定公休日和公共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北京时间)。
4.4 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家(售后不退)。
4.5 发放形式:以电子文档形式发放
4.6 投标人将标书费电汇或转账至指定银行账户,并取得汇款单、转账记录等相关支付凭据的复印件,交与采购人,作为标书费已缴凭证;标书费用的发票在开标当天交回投标人。
4.7 银行账户:
银行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另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将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 (项目名称) 的(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应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均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另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
委托代理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