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贵州区域2020~2021年度光伏、风电项目工程拟开展前期工作,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贵州分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按照后续项目决策情况分别签署技术服务合同。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拟在贵州省行政区域的贵阳市、毕节市、六盘水市、安顺市、黔西南州、黔南州等各地州县规划一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发电站项目,项目实施地点为贵州省行政区域,预计项目数量为10个,以实际实施项目数量为准,取得实际实施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国土主管部门满足项目备案或核准的证明文件,完成实际实施项目土地预审,规划选址论证报告的编制和土地规划调整方案的编制;提交国土等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取得专家意见;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成报批,取得批复文件。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与业绩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省级国土资源厅颁发的工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自2017年1月1日起)至少有3个新能源项目(光伏、风电)项目土地预审或规划选址论证报告或土地规划调整方案的编制业绩(至少附合同首页、工作范围页、签字页,合同首页或签字页能体现合同签订日期)。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 11 月 5日9:00起至 2020年11月12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