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用变频软化水处理电控系统的应用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因一次招标投标家数不足法定最低数量要求,导致招标失败,现对矿用变频软化水处理电控系统的应用采购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规模:年产1790万吨
2.2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矿用变频软化水处理电控系统的应用采购4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2.4 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扎煤公司物资公司五十五号仓库。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资格能力要求:
3.2.2.1投标人须提供产品防爆合格证和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2.2.2投标人具有至少1份同类相似产品的供货业绩(合同签订时间在2017年1月1日至今),须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出具生产厂家(进口设备提供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理)唯一授权文件,生产厂家和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只接受生产厂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1月9日9:00起至2020年11月15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