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主站系统2.0产品研发与推广项目技术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02200000076529)
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主站系统2.0产品研发与推广项目技术服务采购(招标编号:0002200000076529),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州
一、项目信息
1.1. 项目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76529 1.3. 自主研发的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主站系统产品,开展基于大数据的主站系统架构升级、基于人工智能的高级网络安全分析、网络安全高级应用开发、一体化安全监测预警系统集成,主要包括数据同步架构开发、异构数据处理、主站集中日志范式化、网省主站互操作模块、正向代理通道开发、反向代理通道开发,异常通信关系智能识别模块、设备异常行为智能识别模块、网络通信内容异常智能检测模块、数据关联分析模块,外部威胁情报集成及多源互校分析、态势感知系统基础功能微服务化、基于BI的网络安全数据高级分析、基于C/S架构的监视客户端等功能,从而进一步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2.2招标范围: 标包一: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主站系统2.0产品研发技术服务 本项目基于 数字电网研究院公司自主研发的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主站系统产品,开展基于大数据的主站系统架构升级、基于人工智能的高级网络安全分析、网络安全高级应用开发、一体化安全监测预警系统集成,主要包括数据同步架构开发、异构数据处理、主站集中日志范式化、网省主站互操作模块、正向代理通道开发、反向代理通道开发,异常通信关系智能识别模块、设备异常行为智能识别模块、网络通信内容异常智能检测模块、数据关联分析模块,外部威胁情报集成及多源互校分析、态势感知系统基础功能微服务化、基于BI的网络安全数据高级分析、基于C/S架构的监视客户端。 2.3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序号 标包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工期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投标保证金(元) 1 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主站系统2.0产品研发技术服务 1 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主站系统2.0产品研发技术服务 925.0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或8个月),结束时间以后到者为准。 不收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且在近三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提供近3年公司审计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投标单位应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最高人民法院“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3)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6 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7 投标人近三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约行为、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无骗取中标记录,无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电力行业范围内无不良记录;在 范围内无不良记录(不良记录是指被通报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被物资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的且在取消资格期限内的;投标人在投标、履约、服务、产品质量等方面有其它不良表现的)。若在范围内出现过重大问题,且被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投标前必须已通过 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正式发文为准)。 8 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企业或有隶属关系(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企业只允许一家参与,投标人提供关联企业情况说明。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废标处理或废除中标资格:(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2)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3)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4)同一控股单位的直属下属兄弟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