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和 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为一个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标段一: 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2021年度1号、2号汽机房、锅炉等生产区域文明生产及保洁工程。
主要包括(日常):
1号、2号汽机房、1号/2号化学取样间、中控楼、脱硫电控楼、灰控楼、化学楼、废水楼内等;所有电气开关室的日常管理;
包括(日常)1号、2号锅炉零米层至炉顶,电除尘、钢架、电缆桥架、管道、平台、栏杆、扶梯、基础等设备、脱硝SCR、脱硫、中储区、1号、2号锅炉电梯、烟囱内电梯(平台等)、所有泵房外围设备等区域(包括中控楼屋顶)。
高空管道和设备保洁工作(定期):指1号、2号汽机房内零米层、8.7米层、17.6米层所有高空管道和设备保洁工作。
PVC维护工作(定期):包括1号、2号汽机房17.6米层、中控楼二、四层、控制室、所有办公室、走道、直流室、凝泵变频室、灰控楼6KV配电室、50万配电站、化学楼二层和化水配电室、环保展示厅等地板PVC维护工作。
标段二: 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3号、4号汽机房、锅炉等生产区域文明生产及保洁工程。
主要包括(日常):
3号、4号汽机房、3号/4号化学取样间、集控楼、脱硫电控楼、脱碳电控楼、脱硝电控楼、灰控楼、化学楼、GIS楼、煤控综合楼内等,所有电气开关室和电缆室等的日常保洁;
包括(日常)3号、4号锅炉的零米层至炉顶,电除尘、钢架、设备管道基础、3号、4号锅炉电梯间、烟囱内电梯(平台等)等区域(包括给煤机层、脱硝SCR区域、化学废水区、化学加氧间、加氨间)。附属区域包括:灰控楼(空压机房)、循泵房、消防泵房、3号/4号脱硫区域、3号/4号脱碳区域、3号/4号脱硝区域、化学楼外围区域等。
高空管道和设备保洁工作(定期):指3号、4号汽机房内零米层至14.5米层所有高空管道和设备保洁工作。
PVC维护工作(定期):包括3号、4号汽机房14.5米层、集控楼14.5米层走廊、控制室、环保展示厅等地板PVC维护工作。
具体详见招标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产品质量检验监督中心颁发的中国保洁服务企业等级证书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地方省(市)保洁企业建构筑物内保洁三级及以上能力证书;
(2)投标人近三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17年1月1日至今日)具备2个及以上保洁或物业服务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相关内容,视作无效业绩;
(3)投标方须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若只参与标段一或标段二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方在投标报价时,标段一和标段二须保持同一报价水平,否者将视为无效报价并视为无效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1月10日9:00起至2020年11月16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