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智能管控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项目整体进度: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
序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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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费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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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光伏智能管控中心建设项目 |
管控中心平台建设;本次建设所属 6 个电站至管控中心的数据传输网络、安全设备、采集传输系统的全数据采集、隔离、转发 并通过集团公司广域网数据专线接入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基本资格要求 |
1 |
大同光伏智能管控中心建设项目 |
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应具有设计、制造或供应等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的货物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履行合同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所提供的货物在施工、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 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公司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4. 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失信黑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5. 国产设备、材料国内生产厂家能直接销售的,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在专项资格条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 |
序号 |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要求 |
2 |
大同光伏智能管控中心建设项目 |
1. 投标人近三年(2017 年 10 月-2020 年 9 月)内至少具有 2 项新能源行业(光伏、风电)区域集控系统设计并供货或智能运维相关项目业绩(且业绩相关的电站总容量不小于 500MW,电站总数量不少于 5 个,并提供业绩合同封面、签字页以及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 2. 投标人拟选派参与本项目实施服务的现场项目经理应具有同类项目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0 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以“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网站或相关认证机构网站查询为准,未被列入暂停、撤销状态。)(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7 日 0:00-24:00。
人工服务:【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