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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人民医院新住院综合大楼、感染科楼家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0-11-1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连州市人民医院新住院综合大楼、感染科楼家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品目 采购单位连州市人民医院行政区域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连州市人民医院新住院综合大楼、感染科楼家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品目

采购单位 连州市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清远市 公告时间 2020年11月10日 15:31
联系人及
项目概况
  连州市人民医院新住院综合大楼、感染科楼家具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清远市 信息网( /)“政府采购”版块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9,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9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签订合同之日起感染科楼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使用,新住院综合大楼9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3.1、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3.2、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或服务。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的中标合同期限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2020年0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2020年0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收支明细表)】。
(4)提供2020年0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证明材料,如单位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 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2)报名登记及领购招标文件须知:
根据《关于 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务【2019】7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实行电子化交易,潜在供应商于报名期间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在清远市 信息网( /)“政府采购”版块选择本项目进行网上报名。
注:1)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清远市 信息网( /)“通知公告”栏目发布的《关于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通知》。
2)交易系统操作流程详见“清远市 信息网”之“办事指南”栏目“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指南(供应商)”。
3)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问题,应及时向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工程交易和政府采购部反映及咨询, 1.交纳保证金时间:自2020年11月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交纳金额:90,000.00元(大写:玖万元整)。
3.形式: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关于 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务【2019】7号)文件的要求。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 发布时间:2020 年 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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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mof.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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