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南通电厂2021年度脱硝用尿素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南通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南通电厂2021年度脱硝用尿素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南通电厂位于南通市港闸区 ,天生港镇东侧长江边,东距市中心约10 km,距长江入海口约160 km,东南至上海市约110 km。南临长江天生港水道,至苏州市约85 km。西约1.0 km为天生港发电厂及天生港镇,距宁通高速南通西(平潮)出口约3.5公里,至南京市195km。另外厂址上游约80km的江阴长江大桥和厂址下游的40公里的苏通长江大桥均已建成通车,使长江南北公路交通联系十分便利。
2.2 招标范围:本次采购招标项目标的用于 南通电厂亚临界燃煤机组(2×350MW)的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烟气脱硝系统的生产。年预估用量2000吨,本次招标尿素预计供货期为:2020年12月01日00时至2021年12月31日24时。要求供方在收到尿素供货通知书后2天内按要求数量用尿素专用槽罐车运输供货到 南通电厂指定地方。
2.3 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1个标段,尿素预估数量为2160吨。
2.4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尿素;数量预估2160吨 , 尿素总氮(干基)≥46.0%等;详见技术规范。
2.5 交货地点: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
2.6 交货期: 投标人需具备连续供货能力,正常情况下,招标人发出尿素需要通知后,中标人须在48小时内将货送到指定交货地点,紧急情况下中标人在收到尿素供货通知后24小时内按要求数量供货到指定的生产现场;合同数量为暂估数,按实结算,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7 运输方式: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采购配有专用尿素槽罐车(不得与粉煤灰、水泥等其它运输车辆混用),单车运输量约在20吨左右。尿素槽罐车的槽罐及相关设备采用不锈钢材质, 槽罐车与电厂压缩空气和尿素连接软管及接头属投标人范围。特殊情况(投标方或招标方原因)可供应袋装尿素,包装外袋为塑料编织袋内袋为聚乙烯薄膜袋组成的双层袋,每袋净重50kg,运输过程中要做防晒防雨工作,投标方负责将袋装尿素卸车并拆袋倒入尿素溶解罐中(编织袋丝线等杂物不得进入溶解罐),并负责破袋回收及卸料产生的文明卫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至少具备2个2017年1月1日起至今尿素供货的业绩(单项合同不低于1000吨),提供相关合同文件的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需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与招标人要求的业绩相符的供货范围等信息的页面)。
3.2.2投标人需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投标人若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可以委托具有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但必须提供相关委托协议复印件)。
3.2.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同一制造商出具多份授权书以投标价格最低为准,如投标价格相同以授权时间最早为准。如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3.2.4投标人若为生产厂方应具有年产或年供应2000吨以上尿素的能力,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方与其签订的保证年供2000吨以上尿素的协议。
3.2.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3.2.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1月11日9:00起至2020年11月22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