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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中国电建水电开发公司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克孜河中游河段夏特水电站综合楼工程施工

   日期:2020-11-1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克孜河中游河段夏特水电站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夏特水电站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

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克孜河中游河段夏特水电站综合楼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夏特水电站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改委关于新疆克州克孜河夏特水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新发改能源〔201616号)文件批准建设,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夏特水电站工程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吾合沙鲁乡的克孜河中游河段上,为克孜河规划26级开发方案中的第三个梯级电站。电站为引水式水电站,从上一个梯级塔日勒嘎电站(已投产发电)厂房尾水取水,经引水系统引水到电站厂房发电,是以发电为主的水电枢纽工程。安装4台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62MW,电站总装机容量248MW,多年平均发电量9.360亿kWh,年利用小时数为3774h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夏特水电站综合楼及附属工程,总建筑面积为2777.19 m2,均为框架结构,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约1604.50m2,门卫室建筑面积约33.88 m2,检修品仓库建筑面积约1029.92m2,危险品仓库建筑面约积108.89 m2。承包人应完成建筑、装修、给排水、供暖、电气等全部工作内容。

2.3 施工总工期

1)计划工期7个月,预计开工日期为202131日,预计完工日期为2021930日,本合同施工工作应配合机电安装施工进度进行,并满足电站安全稳定运行要求。

2)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 质量要求

符合设计标准及国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投标人已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持续有效。

3)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在近10年内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并担任过5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良好,提交最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3.3 业绩要求

提供近五年(2015~2019年)承建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工程合同额500万元以上,建筑面积1000m2及以上建筑工程)的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

3.4 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3.5 其他要求

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不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予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112日至1117,每日上午930分至1130分,下午1330分至163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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