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1号海上风电场项目一期工程塔筒内附件供货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玉环 1 号海上风电场项目一期工程位于浙江省台州市玉环近海海域,场区中心离岸距离约 10km,水深 7~10m,海底地形较平坦。规划工程场区呈多边形布置,东西长约10.4km,南北宽约 9.6km,规划海域面积 47.3km。本工程装机容量 300MW,场内共布置 43 台单机容量 7.0MW 风电机组。其中北区22台机组,南区21台机组。本工程风电机组的电能通过66kV海底电缆接入220kV陆上升压站,将66kV电压升压至220kV后,就近接入电网系统。
范围:43套塔筒内附件的材料采购、加工制造、试验、质量检验、运输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及图纸。招标人有权依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塔筒内附件供货数量。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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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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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1号海上风电场项目一期工程塔筒内附件供货 |
1500元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玉环1号海上风电场项目一期工程塔筒内附件供货】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或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金为外币的,按开标当日中国银行挂牌汇率折算)。
2.具有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近三年有5个及以上海上风电项目塔筒内附件制造业绩,并提供相应的有效合同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首页、工作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及业主/用户联系人。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并确认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2017年-2019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投标单位。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企业成立以来所有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不接受自注册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6.投标人在最近五年(2015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需出具律师事务所证明或本单位自证文件,自证文件需提供在公开媒体或相关网站查询证实无误的截图)。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备注:在签订合同之前的任何时候,为了证实投标人的持续合法地位及资格条件,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进一步的资料或核实以往已提交了的资料。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11-11 11:13到2020-11-17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11-11 11:13到2020-11-17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