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智能感知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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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 | ||
行政区域 | 潮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11月11日 23:59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7,274,922.50 最高限价(如有):7274922.5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智能感知建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并且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是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其总公司或所属省级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荣誉、业绩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对分支机构有效; (4).供应商必须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二级以上(含)资格证,非广东省企业提供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二级以上(含)资格备案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已登记报名并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 发布时间:2020 年 11月11日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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